释义 |
法律主观: 物业管理收费的依据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合同的约定;二是法律的规定。(一)合同的约定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是一种有偿的劳务合同,委托人通过付出一定费用获得管理公司的专业服务;与之相对应,物业管理公司也正是通过提供管理服务收取费用,赚取利润,从而维持公司的经营与发展。物业管理公司收取费用的基础是其提供的管理服务需要付出成本和劳务,以及作为经营公司应赚取的合理的利润。鉴于此,物业管理合同可以在科学测算管理成本、合理安排劳动力的情况下确定一个收费标准。(二)法律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规定,物业管理收费是一种服务收费,即是属于服务价格。依价格法>第六条的规定,服务价格除重要的公益性服务适用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外,一般的服务价格都实行市场调节价。依该法第八条规定:"经营者定价的基本依据是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物业管理收费是否属于价格法>所说的"重要的公益性服务价格",恐怕不能一概而论。如果是经营性物业(如高档写字楼)的管理收费,应主要取决于企业结合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的定价;但住宅小区,尤其是一般经济住宅小区的物业收费涉及千家万户,收入层次也参差不齐,政府完全不干预是不行的,正因为如此,现在各地通常会发布一些政府限价,即根据物业的区域(如是郊县还是市区)、档次、设备(如有无电梯)等公布几种限制价格。在这个限价范围内,物业管理商可以同业主以协议的方式确定或变更价格。 有些地方的物业小区同管理商还达成了一种成本利润合并计算的办法来处理物业收费。如确定物业管理利润为8%,则管理支出由业主据实支付,另按8%盈利比例加付款项给物业公司。采用这一做法要经常审核物业管理公司的支出。只要双方以合同方式明确,此种方式亦未尝不可。 国家计委、建设部1996年发布的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现仍然有效,物业公司有义务遵守,业主可依据该办法和物业管理公司的收费行为予以监督。 有些地方的物业小区同管理商还达成了一种成本利润合并计算的办法来处理物业收费。如确定物业管理利润为8%,则管理支出由业主据实支付,另按8%盈利比例加付款项给物业公司。采用这一做法要经常审核物业管理公司的支出。只要双方以合同方式明确,此种方式亦未尝不可。国家计委、建设部1996年发布的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现仍然有效,物业公司有义务遵守,业主可依据该办法和物业管理公司的收费行为予以监督。 法律客观: 物业管理费有两种,一种是包干制,就是算定一个标准后不管盈亏都由物业公司负责,一种是酬金制,有点像管家式管理,物业公司只收取一点比例的酬金,其他费用多少都由业主负担。一般情况下的物业管理费都是包干制。不同类型的房产的物业费的核算项目和要求也是不同的,一般经济适用房是政府指导价,可查看相关文件进行核算。商品房和别墅、商场、写字楼都要根据现实情况进行核算。不过有个基本的项目,可参照国家《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6、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