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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招录员工时扣押身份证件或者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收取劳动者财物的
释义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一、风险保证金是否合法
    风险保证金是不合法的。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的,不得扣押劳动者的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产。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劳动者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产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离职的员工拿走体检报告可以吗
    用人单位没有理由扣押物品,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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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9 18:1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