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定继承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当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时,每个人所继承的财产应该是相同份额的,并不存在差别。在特殊的情况下,每个人的分配金额可能会有差别。不管是在哪个批次中的继承人,符合了以下条件之一的,理应少分或者不能参与遗产分配: 1、继承人自身有能力却不尽到抚养义务的; 2、通过所有继承人一致商议可以自行决定分配比例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