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订法律顾问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
释义 | 根据我国《律师法》规定,凡是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同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聘请合同。聘请法律顾问合同的内容主要有: 1、合同的名称; 2、聘请双方的名称、地址; 3、应聘方指派的律师的姓名、职务等个人情况; 4、顾问律师的职责范围; 5、顾问律师的工作时间和工作方式; 6、聘任期限; 7、聘请方为顾问律师提供的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物质保证; 8、聘方的付酬办法,即聘方聘请顾问律师的费用标准、结算方式、结算时间等; 9、律师参与诉讼、仲裁等活动是否另行收费,另行收费的优惠规定; 10、合同的生效和有效期限; 11、合同变更或解除的条件; 12、违约责任和处理办法; 13、双方签署合同的法定代表人,以及合同签订的时间。 企业在与律师事务所签订聘请法律顾问合同时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企业应当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合同,而不是与律师个人签订合同。聘请时应当查验律师事务所的执业许可证和律师个人的执业证书; (二)企业在签订聘请合同时应当充分了解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在充当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方面的能力; (三)正确确定聘任期限。 (四)明确工作方式:包括: 1)定期走访、坐班制; 2)临时业务的联络; 3)费用的承担和安排; 4)诉讼事务较多的可以选择包干制。 (五)正确的聘任方式。目前,许多律师一人身兼几个,甚至几十个单位的法律顾问,结果造成法律事务过多,律师应接不暇,顾此失彼,难以认真负责的搞好顾问工作,造成“多顾少问,顾而不问”的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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