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学校剥夺学生的假期合法嘛 |
释义 | 一、违法行为的含义: 是指违反国家现行法律规章,危害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的行为。亦称“非法行为”。违反现行法律规章的行为。违法行为中只有违反刑事法规,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才是犯罪。对一切违法行为,都要按其性质和程度依法处置,必要时给予法律制裁。 二、违法行为的种类 一是违宪行为,简称“违宪”,是指有关国家机关制定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国家机关、党、社会组织或具有特定地位的公职人员的某引起活动,与宪法的规章相违背或者相冲突,应当承担宪法责任的行为。  二是民事违法,是指违反民事法律规范,应该追究民事法律责任的行为。  三是行政违法,是指违反行政法律规范,应当承担行政责任的行为。 四是经济违法,是指违反经济法律规范,应该承担经济法律责任的行为。 五是刑事违法,是指触犯刑法,应受刑罚惩处的行为。 行政违法有广义与狭义之分,狭义的行政违法仅指行政主体的违法,广义的行政违法还包括行政相对人违法。我们采用狭义说。据此,行政违法是指行政主体违反行政法律规范但尚未构成犯罪而依法须承担行政责任的行为。这一概念反映了行政违法的三大特征:  1、行政违法是行政主体的违法。与民事违法和刑事违法不同,行政违法是行政主体在行政法上的违法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只有当他们以行政主体身份或以行政主体名义出现时,他们的违法才能构成行政违法。  2、行政违法是违反行政法律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首先,行政违法具有违法性,它违反了行政法律法规,侵害了受行政法保护的行政关系,因而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其次,行政违法在性质上属于一般违法,其社会危害性较小,尚未达到犯罪的程度。  3、行政违法是依法必须承担行政责任的行为。行政违法是违反行政法律规范并依 行政违法行为就是违反国家及其下属部门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一般体现的是国家与个人的关系,具有公权性质。民事违法行为就是违反民法法律规章的行为,一般体现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具有私法性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条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行政处罚法》第三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章,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章的程序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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