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国家补偿不予受理的救济途径是什么,国家补偿申请不受理案件给予程序救济。,规定要求,作为补偿义务机关的人民法院对补偿申请经审查不符合立案条件的,要出具决定书,并应当在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送达补偿请求人。,对于不予受理的情形给予程序救济,规定补偿请求人对复议机关或者作为补偿义务机关的人民法院作出的决定不予受理的文书不服,向人民法院补偿委员会提出补偿申请,收到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本规定相关条文予以审查立案。,相关【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根据《国家补偿法》第九条,补偿义务机关有本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补偿。,补偿请求人要求补偿,应当先向补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二、国家补偿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补偿申请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本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受理:,1、补偿请求人不具备主体资格的;,2、本机关不是补偿义务机关的;,3、补偿请求事项不属于国家补偿范围的;,4、超过请求时效且无正当理由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