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按揭房房产证该怎么办 |
释义 | 1、签合同 签订购房合同是按揭房办理房产证的首要步骤,在签订合同时,需要产权人全部到场并签字盖章。尤其要注意二手房交易,房屋原有产权人以及共有产权人均要到场,避免之后出现纠纷。 2、向银行申请 签订好购房协议之后,需要购房者携带申请资料到相关的贷款银行申请按揭贷款。如果购买的是新房,除了购房合同、个人收入证明以及身份证明之外,还需要售楼单位提供预售许可证,如果购买的是二手房,需要买卖双方携带房产证、购房者收入证明以及双方身份证明到贷款银行窗口申请。 3、银行逐级审核 银行行政人员受理之后,会先对借款人提供的申请资料进行调查,如果情况属实,再根据所购房产的实际情况进行审批额度和年限,最后再提交给银行上级审理,逐级审批之后才会通知借款人到银行签订贷款合同。 4、缴纳契税 申请好按揭贷款的流程后,无论是新房,还是二手房,都需要购房者携带相关资料到当地的房产交易中心缴纳契税,具体费用根据房屋面积大小有关,注意必须保留凭证。 5、办理房产证 缴纳其税后借款人需要携带购房合同、贷款合同以及契税缴费凭证到房产交易中心的窗口申请办理房产证,通常审批加制证的时间,大约需要10个工作日。 6、办理抵押 因为是按揭贷款,还需要将房子办理抵押,逐级审批之后,会将他项权证和房产证直接寄到相关的贷款银行,有些银行是需要扣留房产证,根据各地情况不同会有所差异,银行在收到证书之后会将贷款的款项转到专用的账户中。 按揭房交首付时没有房产证怎么过户 1、按揭房没有房产证是不能过户的,房屋过户必须要有房产证。 2、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规定,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按揭买房离婚怎么进行分配,按揭房产离婚怎么分配 夫妻婚后按揭买房离婚的分配:如果是夫妻双方或者一方付的首付或者偿还贷款,都可以算是夫妻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处分的权利;如果是一方父母出资购买则可以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是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买,则可以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离婚后的按揭房如何过户,离婚房子归一方怎么过户按揭房 离婚后房产归一方所有后,应当到房管部门办理权属变更手续。 1、对于贷款未到期的所需证件:生效的《离婚协议》(需公证)或法院判决书,《离婚证》,双方《身份证》,原房屋所有权或抵押权相关证明,即原按结贷款相关手续。 离婚房屋过户手续办理流程:到房管部门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到按揭银行办理按揭权利(义务)人便更手续。 2、对于按揭贷款已还清的,只需房地产现有者持生效后《离婚协议》(需公证)或法院判决书、《离婚证》、《身份证》、和原《房屋所有权证》到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转移手续。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按揭房产证可以加名字吗 法律咨询解答 按揭房产证能不能加名字这个问题是这样的,首先可以确定的是可以的。但是要遵循以下的步骤:首先得去银行办理抵押手续、变更手续,在获得银行同意的情况下,它是可以变更这个名字。名字的变更有以下的步骤:第一、准备好各种证件,还有复印件去到房管局那里进行申请。第二、这个房管局的窗口办证人员,他是审核提交的相应的材料。第三、提交这材料之后,房管局他会要求那个申请人交一定的费用,这费用包括房管局本身要求的手续费。另外由于这个加名他可能会通过买卖或赠与的方式,而且方式呢按照国家法律规定,他是要缴纳一定的税和费的,这个包括营业税、个人所得税,还有直头税,另外测量费也是要交。签合同它有一个契税,有印花税。在交完这个费用之后,那么就可以等待房管局那个出新的房产证。 相关法律规定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夫妻按揭房要怎样分割,夫妻婚后的按揭房怎么分割 1、如果男女婚后以一方或双方的名义购买并办理了按揭贷款的房产,产权登记在个人或双方名下,婚后由双方偿还按揭贷款的情况,只要夫妻双方没有特别约定,那么该房产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未偿还给银行的按揭款为共同债务。离婚时按照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分割,除了分割共同财产,还需要对共同债务进行分割承担,或者将房屋进行变现处理,然后平均分割其中的财产。 2、如果男女一方在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该内容由 覃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