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级工伤伤残能获得多少钱的赔偿? |
释义 | 工伤保险对伤残职工提供一次性补助金和月度津贴,待退休后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伤残津贴高于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一至四级伤残职工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法律分析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拓展延伸 二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及申请流程详解 二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是根据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遭受的伤害程度来确定的,通常包括医疗费用、丧失劳动能力的补偿金、伤残津贴等。申请赔偿的流程一般包括以下步骤:首先,劳动者需要及时向所在单位报告工伤,并填写工伤申报表;其次,劳动者需要前往医院进行伤情鉴定,获得伤残等级证明;然后,劳动者准备相关材料,如工伤认定申请书、伤残等级证明等,向劳动保障部门递交申请;最后,劳动保障部门会对申请进行审核,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赔偿。劳动者在申请过程中应注意提供真实、完整的证据材料,以确保申请的顺利进行。 结语 工伤保险对二级工伤伤残提供了多项赔偿标准,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月度伤残津贴。在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后,伤残津贴将停发,转而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如果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工伤保险基金将补足差额。申请赔偿的流程包括报告工伤、伤情鉴定、申请材料准备和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劳动者应提供真实、完整的证据材料,确保申请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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