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保险公司以免责条款拒赔肺结核后,可以有哪些合法救济措施? |
释义 | 法律分析: 被保险公司以免责条款拒赔肺结核后,被保险人可以有以下合法救济措施: 1.请求保险公司重新审核:被保险人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重新审核的请求,要求保险公司重新考虑其赔偿责任。 2.提起诉讼:如果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的请求不予理睬,被保险人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向法院申请维护其合法权益。 3.申请仲裁:被保险人也可以选择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解决与保险公司之间的争议。 法律依据: 1.《合同法》第二百零三条规定:“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承担保险责任,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保险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提出的理赔申请应当及时处理,不得无故拖延;对已确定的赔偿金额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支付。” 3.《仲裁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当事人请求仲裁的,应当提交仲裁申请书,并提交与争议有关的证据材料。” 被保险公司以免责条款拒赔肺结核后,被保险人可以通过以上救济措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获得相应的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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