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招投标合同中,若未明确约定执行费用,则不影响合同效力。执行费用的缺乏不能因此而使合同无效,但可能影响合同的履行。一般情况下,执行费用应由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四条:缔约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遵守公平原则,根据自愿原则,达成合法的协议。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五条:合同应当有明确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交付期限、履行地点、承担方式、违约责任等条款。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五条:招标文件应当明确标的、招标方式、数量和质量要求、履约保证金、投标报价和报价方式、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人的确定方式、合同的签订和履行等内容。 综上所述,执行费用的缺乏不会影响招投标合同的效力,但合同双方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执行费用,并且遵守诚实信用、公平原则和自愿原则达成合法有效的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