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共场合大声喧哗是不违法的。但是如果在公共场所大喊大叫扰乱了公共秩序的,如经过相应的管理人员或人民警察提示、训诫、警告仍然不改正继续侵害公共利益的,则是违法的,会被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律师建议您:公共场所请保持安静,避免大声喧哗,对公共秩序造成紊乱,如若您有什么问题可以找相关人员或者报警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