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哪一方有探望权 |
释义 |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如果一方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探望权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一、离婚后不让孩子看怎么办 离婚以后对方不让看孩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除非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外,直接抚养子女一方不得阻止另一方探望孩子。 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 二、离婚后不让女方探视孩子可以吗 不可以,不抚养子女的一方是有权探视子女的,如果抚养方不配合的,另一方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探视权的行使是有法律保障的,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规定,是指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当然,一般来说,离婚争议解决后,一般除非必要是不会诉至法院强制行使探视权的,日常生活中,可以跟对方进行沟通,还可以跟对方家里的老人沟通,借以获得支持。 三、探视权判决后还可以实施强制执行吗? 探视权判决后的执行在对方不配合探视的情况下,是可以强制进行的。根据相关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不直接抚养方探望子女的义务。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人民法院可以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可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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