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清算组织在民事诉讼中的权利和义务 |
释义 | 清算组可以成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的规定,清算组在清算期间有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成立清算组的情况包括公司解散逾期不成立清算组、清算故意拖延或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股东利益。清算组的成员可以是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也可以是律师、会计师等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 法律分析 一、清算组织可以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吗 清算组织可以成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清算组的职责之一是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四条【清算组的职权】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二、如何成立公司清算组 ? 1、什么情况下可以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应当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自行清算。 有下列情形之一,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1)公司解散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 (2)虽然成立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清算的; (3)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股东利益的。 具有本条第二款所列情形,而债权人未提起清算申请,公司股东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2、清算组的组成 人民法院受理公司清算案件,应当及时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 清算组成员可以从下列人员或者机构中产生: (1)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 (3)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中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 结语 清算组作为公司清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的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的规定,清算组行使多项职权,其中包括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成立清算组的条件是在公司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或者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组的组成可以包括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的人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2017修订):第二章 组 织 第八条 各级红十字会设立理事会、监事会。理事会、监事会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向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 理事会民主选举产生会长和副会长。理事会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执行委员会是理事会的常设执行机构,其人员组成由理事会决定,向理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监事会民主推选产生监事长和副监事长。理事会、执行委员会工作受监事会监督。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