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竞业合同什么时候签
释义
    法律分析:一、竞业合同什么时候签
    竞业禁止协议一般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一起签订,具体的时间就要根据劳动者所在岗位什么时候签订劳动合同。竞业协议的签订时间并不受法律约束,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工作中的具体情况双方自行协商确定签订的具体时间,可以在双方订立劳动合同时一起签订,也可以在双方劳动关系即将终止、解除之前签订。但是某些特殊的竞业年限不得约定超过2年,如自己不得开业生产或经营同类产品、也不得从事同类业务的限制不得超过2年。
    竞业限制协议最好在员工离职时签署,不是每个岗位都需要签订,要根据岗位在企业的关键性、掌握的关键信息、技术等因素决定是否与员工签署竞业限制协议。
    二、竞业限制协议需要注意:
    1、竞业限制可以约定违约金;
    2、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必须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3、违约金未有最高额限制,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可以与员工约定;
    4、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5、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三、竞业限制补偿金的计算方式如下:
    1、竞业限制补偿金的计算,由当事人自行约定;
    2、未约定的或无法协商一致的,按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支付;
    3、如果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标准如下: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3、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4、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7 18:0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