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执行董事的职责是 |
释义 | 公司董事负责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制定经营计划、预算、分配方案等;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聘任或解聘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还需制定基本管理制度和其他章程规定的职权。一般情况下,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以下职权: 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定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7、制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公司法》第五十条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该内容由 张家齐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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