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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产品质量法》的适用范围是
释义
    产品质量法的适用范围:
    《产品质量法》的适用范围_ 在我国境内从事产品生产、销售活动的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包括外国人)均必须遵守《产品质量法》。所谓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
    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
    (二)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
    (三)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二)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三)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
    (四)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
    (五)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
    裸装的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的特点难以附加标识的裸装产品,可以不附加产品标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产品生产、销售活动,必须遵守本法。
    本法所称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
    建设工程不适用本法规定;但是,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属于前款规定的产品范围的,适用本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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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8:3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