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 1、当事人直接向医学会申请鉴定; 2、医疗事故纠纷涉及多家医疗机构,其中一家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受理; 3、医疗事故纠纷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者判决的; 4、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司法机关委托的除外; 5、非法行医对患者健康造成损害; 6、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二十条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