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家物业费收取标准——基准价格 |
释义 | 我们国家的物业费收取标准是采取政府提供指导价,然后各地方根据具体经历水平定价的方式。也就是国家公布了一个物业服务费的基准价格,将住宅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等四个类别,每个类别又分为多层住宅和高层住宅,然后分别制定了基准价。 1、国家的物业费收取标准指导价: 一级多层住宅的基准价是0.95元/月,一级高层住宅则1.55元/月;二级多层住宅和二级高层住宅分别是0.75元/月和1.35元/月;三级多层住宅每月是0.55元,高层住宅每月收1.15元;四级多层住宅0.35元/月,四级高层住宅0.95元/月。上浮的幅度最高到基准价格的20%,下浮则最低不低于成本价。 2、北京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为例: 1、未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提供前期物业服务的普通住宅(指除别墅以外的所有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根据物业服务质量等级由低到高(从一级到四级)对应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分别为: (1)多层不带电梯普通住宅:一级服务0.5元/月·平方米、二级服务0.6元/月·平方米、三级服务0.7元/月·平方米、四级服务0.8元/月·平方米。 (2)高层或带电梯普通住宅:一级服务0.8元/月·平方米、二级服务1.1元/月·平方米、三级服务1.5元/月·平方米、四级服务2.0元/月·平方米。 每个物业服务质量等级对应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为基准价格,具体收费标准可上下浮动10%。物业公司根据政府制定的物业服务标准来确定自己的收费。另外,物业公司还有其他代收费用,如电梯运行费、公用水电费、垃圾清理费等,这些费用收取和使用应公开账目,多退少补。 3、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费用。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当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支出或者物业服务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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