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彩礼和嫁妆是女人的私人财产吗 |
释义 | 结婚以后,彩礼和嫁妆一般不会视为女人的私人财产,如果夫妻结婚之前没有规定的话,一般作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彩礼和嫁妆的法律意义:在法律意义上,彩礼是附义务的赠与。这里的附随义务虽然没有明示,但是早已约定俗成,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规定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因此,男方支付彩礼后,女方如果未与男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男方有权撤销赠与,追回彩礼。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对此也有明确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一、彩礼是女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区分彩礼究竟是女方个人婚前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关键在于: 1.有没有书面约定彩礼的归属; 2.赠与对象是女方还是女方父母; 3.赠与时间是婚前还是婚后。 男女双方是可以通过书面形式约定彩礼归属权的,无论是归女方所有还是夫妻共同所有,法律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如果没有明确约定彩礼的归属,且彩礼赠与的对象是女方而不是女方父母,则确定彩礼到底是女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关键在于,赠与彩礼的时间是婚前还是婚后:婚前——女方个人财产;婚后——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嫁妆是女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判断嫁妆是女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方式与彩礼类似: 首先,还是看作为赠与方的女方父母有没有明确指定赠与对象: 如果女方父母明确指定该嫁妆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女方父母明确指定该嫁妆是对女方个人的赠与,则属于女方个人财产。 其次,如果女方父母没有明确指定赠与对象,则应该看赠与的时间是婚前还是婚后: 如果是在结婚登记前赠与的,那么该嫁妆一般会被认定为是女方父母对于女方个人的赠与,属于女方个人的婚前财产; 如果是在结婚登记之后赠与的,那么该嫁妆一般会被认定为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所以,在民法典生效以后,一方父母为夫妻双方出资购置房屋的产权归属问题,如果没有明确指定赠与对象,在婚前购置的,一般认定为其子女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婚后购置的,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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