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证据不足的案件在公安机关逮捕后3个月左右,若证据还是不足,根据刑事诉讼第九十一条的规定侦查机关应当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检察机关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法院应当作出无罪的判决。判决书中的事实为法律事实,若法律事实不清楚不明确,则法院要作出无罪判决,而证据则是判决书的唯一依据,证据不足则无法起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