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契税法》第九条: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日,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日。 根据《契税法》第十五条:纳税人、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一、契税征收标准 首套且是普通住宅,面积小于90平的,契税是1%,大于90平小于140平契税是1.5%; 首套的非普通住宅,契税是3%; 二套的无论是普通还是非普通的,面积不限都是3%。 二、缴纳契税所需材料 商品房买卖: 1、商品房买卖合同封面、P1-P7页及合同签订日期所在页(房屋拍卖的需提供成交确认书)(审原件留复印件); 2、房屋实测报告表或建筑物分户实测平面图(审原件留复印件); 3、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购房款收据(审原件留复印件); 4、购房人身份证明:个人提供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等(审原件留复印件)。单位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组织证明等(查验原件,留盖单位公章复印件); 5、委托他人代办的须提供委托书(留审原件)及代办人身份证明(审原件留复印件); 6、征收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三、二手房买卖: 1、房产登记机关的业务受理单; 2、房地产买卖契约(房屋拍卖的须提供成交确认书)(审原件留复印件);3、卖方性质为单位的,须提供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正式收据(审原件留复印件); 4、购房人身份证明:个人提供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等(审原件留复印件)。单位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组织证明等(查验原件,留盖单位公章复印件); 5、原房屋所有权证(审原件留复印件); 6、上手契税完税证明(审原件留复印件); 7、委托他人代办的须提供委托书(留审原件)及代办人身份证明(审原件留复印件); 8、征收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