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看守所警察知道被拘留人的拘留时间。为防止超期羁押,看守所会掌握关押人员的羁押期间。羁押到期的前七天看守所警察会向办案机关发出相关的到期通知书,如果超期羁押的看守所还要向人民检察院报送超过法定羁押期限的通知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十二条 看守所在被逮捕人犯的法定羁押期限到期的前七天,应当向办案机关发出《案件即将到期通知书》;对超过法定羁押期限的,应当向人民检察院报送《人犯超过法定羁押期限报告书》,同时抄送办案机关和上级公安机关。 人犯延长审理期限的,办案机关应当于批准之后及时书面通知看守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