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举报人可以申请立案监督。当事人认为公安机关该立案而不立案的,可以向检察机关提出控诉,要求检察机关予以立案监督。申请立案监督须提交的材料有: 1、立案监督申请书一份; 2、不予立案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3、经过公安机关复议的,提交复议决定书复印件一份; 4、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一份; 5、申请人是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须提交与被害人的关系证明材料;委托代理人的,须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立案监督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刑事监督职能,对促进规范执法、公正执法具有重要的作用,主要针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未立案情况,对于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情况的监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立案监督】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