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一方所有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释义 | 只有夫妻一方签字的借款是否属于共同债务,并非只看签字就可以判断的。还要看夫妻一方所负的债务是否用于家庭日常生活。用于共同生活的属于共同债务,没有用于共同生活的属于个人债务。特情况是,借款人知道夫妻分别财产所有制的,只能以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一、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是不是一人一半 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可能是一人一半。 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2、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个人债务的种类如下: 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 2、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夫妻双方将本属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可以视为夫妻个人债务; 3、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所负债务; 4、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合同而来的债务也应由接受遗嘱或赠与的一方单独承担,他方无清偿责任; 5、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担的债务; 6、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7、其他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包括夫妻一方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侵权行为所负的债务。 二、哪些债务属于夫妻个人债务? (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 (2)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债务。 (3)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投资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4)遗嘱或赠与合同或者协议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台同而来的债务也应由接受遗嘱或赠与的一方单独承担,他方无清偿责任。 (5)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债务,夫妻双方将本属于共同债务,约定有一方负担的可以视为夫妻个人债务,但是这种约定不能当然的及与债权人,对债权人没有对抗效力,除非债权人事先知道或者事后追认该约定。 (6)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所负债务。 (7)其也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包括夫妻一方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侵权行为所负的债务。 三、冻结个人财产夫妻都冻结吗 一方在外欠债,配偶名下的财产并不一定可以强制执行,若是夫妻共同债务,那就可以执行;若是个人债务,就要看财产的情况。一方名下的财产,比如个人银行账户的存款、个人名下的房产等,并不一定是个人财产,也可能有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这一部分就是可以被强制执行的。一是看该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二就是看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借贷,但实际确用于家庭日常生活的债务,比如说一方患病,对方为了给其治病所借的债务、为购置双方唯一住房所借的债务、为了子女就学所借的债务等。若以个人名义借债用于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就无法认定共同债务,比如说个人购置奢侈品、参与赌博等。 2、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成立的借贷关系,无论是不是真的用于共同生活所需,但只要是双方共同借贷且本人签字确认的,就属于共同债务;或者夫妻一方签字借贷,配偶追认确定对债务知情且同意的借贷关系。除了要认定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外,要强制执行还要确定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存续期内双方的劳动或经营所得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或者婚内指定继承、受赠所得以及奖章等也是属于个人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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