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律师笔录在侦查起诉阶段是否可以随意查看? |
释义 | 律师在侦查阶段无阅卷权,需案件移送检察院后才能了解案情,进行辩护。侦查阶段无确定性,需调取其他证据核实犯罪嫌疑人陈述真实性。只有证据佐证的口供才有意义。侦查机关不出示调查中的事情给律师是合理的。 法律分析 律师在侦查阶段是没有阅卷权利的,一定要到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将案件移送起诉到人民检察院,这个时候律师才有阅卷权,以便了解案情进行辩护。侦查阶段,一切都没有确定。犯罪嫌疑人的陈述是真是假,还需要侦查机关调取其他证据去核实。有证据证实的口供才能做证据使用,没有证据佐证的口供没有证据意义。侦查机关不愿意把正在调查中的事情出示给律师是有道理的。 拓展延伸 律师笔录的保密性在侦查起诉阶段是否受到限制? 在侦查起诉阶段,律师笔录的保密性受到一定限制。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侦查机关有权查阅律师笔录,但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侦查机关可以在必要时调取律师笔录,但应当保护涉及律师职业秘密的内容,确保律师与被代理人之间的沟通不受干扰。律师应当尽力维护客户的利益,保护律师笔录的保密性,但在侦查起诉阶段,律师笔录可能会成为证据。因此,律师在记录时应慎重,并与被代理人充分沟通,确保其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结语 在侦查阶段,律师的阅卷权是受限的,需要案件移送至人民检察院后才能行使。在这个阶段,一切都没有确定,犯罪嫌疑人的陈述需要通过其他证据核实。侦查机关不愿意出示正在调查中的事情给律师是有道理的。在侦查起诉阶段,律师笔录的保密性受到一定限制,但律师应尽力保护客户利益和律师笔录的保密性。在记录时应慎重,并与被代理人充分沟通,确保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六条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第三十八条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