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遗嘱不是必须公证。公证并不是遗嘱生效的必要条件,因此,在订立遗嘱时,是否要办理公证,需要根据自己的意愿,以及实际情况来判断,如果觉得有必要,可以选择将遗嘱进行公证,公证后的遗嘱,公信力更强,未经其他公证事项或者法院判决,公证后的遗嘱不能被推翻。通常在订立遗嘱时,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订立的遗嘱合法合规,那么就是有效的遗嘱。 法律依据:《遗嘱公证细则》 第五条 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第六条 遗嘱公证应当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由其中一名公证员在公证书上署名。因特殊情况由一名公证员办理时,应当有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人应当在遗嘱和笔录上签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