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重整欠员工工资会继续开业吗 |
释义 | 一、公司重整期间员工的工资会发放吗 1、公司重整期间员工的工资会发放。公司重整应当制作重整计划草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后,重整计划由债务人负责执行。重整计划中包括员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社会保险费用以及补偿金。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二条规定,下列各类债权的债权人参加讨论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会议,依照下列债权分类,分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 (一)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 (二)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三)债务人所欠税款; (四)普通债权。 人民法院在必要时可以决定在普通债权组中设小额债权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 二、企业停产工资发放标准 1、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比如:工资支付周期是每月1日到月底,期间15日开始停产,则15日至月底期间的工资应该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换句话说,这段期间因单位原因停工、停产的,视为员工仍然出勤,不扣工资。 2、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仍然假设:工资支付周期是每月1日到月底,上个月15日开始停产,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那么从这个月1日开始,单位可以不再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发放工资,而是根据各地的标准支付停工期间工资。 该内容由 赵政阔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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