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精神病人在告知对方真实情形下是能结婚的。根据法律规定,禁止结婚的情形主要是:未达到法定婚龄的人不得结婚;有婚姻关系的不得结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不得结婚。精神病并不属于禁止结婚的范围。,结婚后可以不迁户。法律未规定结婚了户口就一定要迁入男方或者女方家,一般是根据当事人的意愿自主决定。,《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公民的户口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法律对精神病患者结婚没有明确的规定。,患有严重的精神病妇女,生活上往往不能自理,分娩后哺乳、照料孩子都难以胜任。精神病的治疗一般要持续服药多年,怀孕后服药,对胎儿有致畸作用。而且,如果因怀孕而停止服药,则对患者不利,有些精神病还可能遗传给下一代。,患有轻微的精神病妇女,经治愈后可以怀孕,但分娩时一定要住院待产,防止意外发生。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 结婚登记 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