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员工受伤后事后吃亏怎么办 |
释义 | 受伤员工与单位私了事后觉吃亏,如果双方私了后签订了协议,且该协议是在进行了工伤认定和评定伤残等级的情况下签订的,且不存在欺诈、胁迫、趁人之危等情形的,应认定该协议系双方自愿达成。 如果并未进行工伤认定以及评定伤残等级,那么该协议欠缺客观的事实依据,法院可以认定协议无效。 受伤员工与公司私了事后觉吃亏应该如何办? 1、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若这份赔偿协议是在劳动者经劳动行政部门认定工伤和评定伤残等级的情形下签订,因该协议系双方自愿达成,如不违反《民法典》规定,且不存在欺诈、胁迫、趁人之危等情形的,应当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认定协议有效。 3、若该协议是在劳动者未经劳动行政部门认定工伤和评定伤残等级的情形下签订,虽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自愿达成赔偿协议,但是,该协议欠缺客观的事实依据。同时,如果根据劳动者的伤情,对照伤残鉴定等级标准,计算得出的劳动者实际所获得的赔偿远远低于工伤待遇的法定标准。那么,该协议存在显失公平等情形,法院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销该协议。 4、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第2款规定:对于追索劳动报酬、养老金、医疗费以及工伤保险待遇、经济补偿金、培训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的案件,给付数额不当的,人民法院可以予以变更。也就是,虽然签订了“私了协议”,法院可以认定协议无效,并调整赔偿金额。 5、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条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等处理,或者因其他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判决予以撤销。 对于追索劳动报酬、养老金、医疗费以及工伤保险待遇、经济补偿金、培训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等案件,给付数额不当的,人民法院可以予以变更。 员工受伤后误工费怎么处理 1.职工工伤,单位报销住院费医药费,单位可由职工福利费报销。员工受伤后公司支付误工费做账应该根据不同的时期做不同的账目,就比如说报销时是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以及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月末时是管理费用等--职工福利费以及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未执行新会计准则的管理费用等。 2.工伤赔偿《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10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109元,2009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175元)。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没签劳动合同员工是否吃亏? 很多人认为不签劳动合同对于公司是有利的,其实不然。不签订劳动合同不会减少用工成本和用人单位的风险。相反,它在员工管理和劳资纠纷方面对于单位具有很大的风险。 试用期内员工受伤工伤怎么办 试用期工伤和正式员工受工伤,一样可以享受工伤待遇;由单位申报工伤,如未买社保由单位承担全部工伤待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一条“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即表示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员工自订立劳动合同起,就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再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即在试用期发生工伤也应享受工伤待遇。 未签劳动合同员工受伤该怎么办 法律咨询解答 员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出现工伤,用人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共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缴纳社会保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未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全部工伤保险待遇。 相关法律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该内容由 徐浩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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