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员工提出辞职后又不想走了,还能反悔吗 |
释义 | 一、员工提出辞职后又不想走了,还能反悔吗 1、员工提出辞职后,不想离职的,能不能反悔辞职,要依据实际情况而定: (1)、如果书面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送达用人单位后,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发生效力,未经用人单位同意的,不能反悔。 (2)、作出解除劳动合同意思表示后,员工在规定期限内撤销解除劳动合同意思表示,用人单位同意的,可以反悔。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双方当事人必须履行合同义务,遵守合同的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因后悔或者难以履行而擅自解除劳动合同。但是,为了保障用人单位的用人自主权和劳动者劳动权的实现,本法规定在特定条件和程序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且不违背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被解除的劳动合同是依法成立的有效的劳动合同; 2、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必须是在被解除的劳动合同依法订立生效之后、尚未全部履行之前进行;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均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 4、在双方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可以不受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终止条件的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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