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内继承的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
释义 | 婚内继承的遗产属不属于于夫妻共同财产实施情况而定: 1、如果被继承人明确表示当事人继承的财产只归当事人一方所有,一般认为是夫妻个人财产,即使是在婚姻期间继承的,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明确指明,则可以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约定财产的必备要件如下: 1、当事人双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订立夫妻财产约定的当事人必须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由于我国法定婚龄大高于成年年龄,禁止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所以当事人无论是婚前订立夫妻财产约定或者婚后订立夫妻财产约定,都不会涉及未成年问题; 2、当事人在订立夫妻财产契约时依法当然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同时,当事人一方的男性不得早于22周岁、女性不得早于20周岁; 3、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意思表示真实是指当事人在意志自由并能确认自己意思表示法律效果的前提下,内心意志与外部表现相一致的状态。意思表示真实的情形下订立的夫妻财产约定,才能对当事人产生法律效力,如果当事人的内心意志与外部表现不适应,则意思表示不真实; 4、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行为不正当地干涉了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严重破坏了意思自治原则,极大地损害了当事人的利益,因此,这些行为导致的意思表示于法于理有悖,不能产生法律上夫妻财产约定的效力。 综上所述,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当事人是关系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作出约定的话完全是可以的,这是属于当事人自主的表示,因为是符合法律当中的规定,我们国家法律也不会做出过多的干涉的,但是如果有相关的证据证明这是在他人的胁迫之下所签订的话,也是可以推翻不发生认可的法律效力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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