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中央政府为支持农业发展,改善农业生产基本条件,伍兄优化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综合森橘搭效益,设立专项资金对农业资源进行综合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活动。 法律依据: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 第六条 依照统一组织、分级管理的原则,合理划分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家农发办)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此拿东省农垦总局(以下统称省)农业综合开发机构(以下简称农发机构)的管理权限和职责。国家农发办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国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拟订农业综合开发政策制度和发展规划,管理和统筹安排中央财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对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进行监管。省级农发机构负责管理和指导本地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拟定本地区农业综合开发具体政策和发展规划,分配本地区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组织开展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确定本地区各级农发机构的管理职责,对本地区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进行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