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房屋确权后可以更改户主的,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当房屋所有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或者同一所有权人分割、合并房屋的,权利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应当提交: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4、证明发生变更事实的材料。变更申请应当向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提起,具体变更材料及程序依照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六条当房屋所有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或者同一所有权人分割、合并房屋的,权利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