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2008年,中共中央启动保障性安居工程,并将国有林区(场)棚户区(危旧房)、国有垦区危房、中央下放地方煤矿棚户区改造作为重要内容,加快了改造步伐。 2010年,中央全面启动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并继续推进中国国有林区(场)棚户区(危旧房)、国有垦区危房、中央下放地方煤矿棚户区改造。 2012年,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七部门近日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加快推进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针对各类棚户区改造,七部门给出了完成期限。其中,已纳入中央下放地方煤矿棚户区改造范围的煤矿棚户区,2013年年底前要基本建成;国有林区棚户区和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中任务较少的省(区、市)要争取在2013年年底前完成改造,其他省(区、市)要力争在2015年年底前基本完成;还未完成的国有垦区危房改造,力争在2015年年底前全面完成,有条件的地区要争取在2014年年底基本完成。 2014年,中国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部署有效解决棚户区改造中的困难和问题,推进改造约1亿人居住的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2014年(计划)改造棚户区470万户以上。 2016年,中国《政府工作报告》要求,2016年要开工改造600万套。? 一、棚区改造的目的 实施棚户区改造的根本目的是改善群众的居住条件,兼顾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环境。 二、棚区改造的意义 1、棚户区改造可以有效地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体现社会公平、公正; 2、棚户区改造可以提升和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区落后面貌; 3、棚户区改造可以优化配置土地资源,促进土地合理利用; 4、棚户区改造可以增加社会就业,促进地区的产业结构调整; 5、棚户区改造可以密切党与居民群众的感情,促进社会和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