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工资结算之日与解除劳动合同当日职工是否打考勤息息相关。因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时,通常在离职单上会确认劳动者的考勤天数或者工时。如果在解除合同之日打了考勤,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将当日计算在内;如果没有打考勤,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之前已离职,用人单位没有义务给劳动者计算当日工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第六十二条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