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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签两次劳动合同不再续签怎么赔
释义
    签两次劳动合同不再续签一般不需要赔偿劳动者,而是需要给予其经济补偿。
    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工龄每满一年的,单位需要支付给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则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1、公司与员工已经协商达成一致;
    2、员工提前三十日向公司发出书面的辞职报告;
    3、员工有严重违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形的,公司依法辞退员工;
    4、或者员工依法单方面与公司解约等。
    解除劳动合同的流程如下: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如依法不用提前通知的,应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3、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4、劳动合同解除后,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办理离职证明、转移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等手续;
    5、劳动者应当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归还用人单位的财物,结清用人单位的债务。
    综上所述,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签订以后,未履行完毕之前,由于某种因素导致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合同效力的法律行为。通常包括法定解除和协商解除两种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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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4:0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