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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试用期不辞职直接走人是否合理
释义
    一、试用期不辞职直接走人是否合理
    1、试用期不辞职直接走人是不合理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试用期辞职公司不发工资怎么办
    1、试用期辞职公司不发工资的,可以向劳动局投诉。
    2、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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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 0:0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