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和二手房业主签二手房买卖合同 |
释义 | 和业主签二手房买卖合同应写明买卖双方当事人的姓名、名称、住址;房屋信息;房屋使用性质;房屋的价格、支付方法、交付时间和交付办法;土地使用权性质、使用期限;办理房屋权属证书及土地使用证书的期限;维修基金的处理;物管费用及过户;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 一、土地转让协议书怎么写才合法 土地转让协议书的合法书写是: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转让土地的性质、面积、具体地理位置; 3、土地使用期限、土地使用权的具体状况; 4、土地转让的协商价格; 5、转让方使用情况、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6、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赔偿方式; 7、争议解决方式、不可抗力的情形; 8、合同签订双方的主体签名及签署日期等。 二、租房合同必备哪些条款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需要遵循平等、自愿、合法与诚实信用的原则,且必须都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否则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租房合同中主要应该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及住所; 二、标的物,即租赁的房屋: 在合同中须写明房屋所在位置即地址、面积、范围、装修及设施状况; 三、租赁用途; 四、租赁期限; 五、租金及交付方法; 六、修缮责任; 七、变更与解除合同的条件; 八、转租的约定; 九、违约责任;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三、回迁房买卖协议有什么内容 回迁房买卖协议一般包含以下内容: 1、买卖双方的姓名、住所等基本信息; 2、回迁房的基本情况; 3、价格; 4、房款的支付时间和交付房屋的期限; 5、权利义务; 6、违约责任; 7、争议解决办法。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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