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被发传票后如果没有特殊原因,最好要签收。签收传票之后,第一时间亲自到发出传票的法院去了解案情,从法院处获得参与诉讼的相关材料;了解了基本情况之后,最好咨询一下律师,请律师分析一下对方的证据是否能够证明原告的主张;综合据律师的分析和案子的具体情况,考虑是否要反诉,是否要申请法院调查取证;在举证期限内,搜集并提交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材料,申请传召证人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