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计划生育证明在哪里开? |
释义 | 计划生育证明办理地点规定:户口所在地的计划生育服务站办理,市外迁户人员在拟入户口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办理,流动人口在现居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办理。放宽政策后,育龄妇女第一胎基本不需要计生证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婴儿出生一个月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邻居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则由收养人或育婴机构申请出生登记。 法律分析 计划生育证明应当在户口所在地的计划生育服务站办理。 如果市外迁户人员的,则在拟入户口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办理生育证明。 如果属流动人口的,则在其现居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办理。 由于国家政策放宽,育龄妇女第一胎,基本不用到当地计生部门开具计生证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构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出生登记。 拓展延伸 计划生育证明开具的申请流程及所需材料 申请计划生育证明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首先,您需要前往当地计划生育部门或相关机构,咨询具体的申请要求和流程。其次,填写申请表格,提供个人基本信息、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然后,缴纳相应的申请费用(如果有)。接下来,您需要等待一定的办理时间,通常为几个工作日至一周不等。最后,您可以前往指定地点领取计划生育证明。所需的材料可能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相关证明文件。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您提前咨询相关部门或机构,以确保准备齐全。 结语 根据国家政策放宽,育龄妇女第一胎基本不需要计生证明,但其他情况下申请计划生育证明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咨询申请要求和流程,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供相关材料,缴纳申请费用(如有),等待办理时间,最后领取计划生育证明。所需材料可能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具体要求请提前咨询相关部门或机构以确保准备齐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则由收养人或育婴机构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出生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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