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机械租赁合同应包括如下内容:1、机械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2、机械租赁期限;3、机械工程项目、工作内容和施工现场;4、机械租赁方式和所有权;5、机械租赁价格的计费时间和租金的签署;6、机械租赁付款方式;7、合同中双方的义务和责任;8、租赁机械的损坏和损失;9、违约责任。 (一)租赁合同是转移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合同。在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目的是取得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出租人也只转让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而不转让其所有权;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人须返还租赁物。这是租赁合同区别于买卖合同的根本特征。 (二)租赁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在租赁合同中,交付租金和转移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之间存在着对价关系,交付租金是获取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对价,而获取租金是出租人出租财产的目的。 (三)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租赁合同的成立不以租赁物的交付为要件,当事人只要依法达成协议合同即告成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