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撤回知情同意书和退出的区别 |
释义 | 法律分析:1、撤回知情/撤除知情同意书,即受试者撤回参与研究的意愿,不再参与临床试验,是受试者随时退出研究权利的表现。 2、一般来说撤回知情,医生应询问停药后是否同意参与安全性访视,建议受试者再进行一次末次访视,保证安全性; 3、如果受试者拒绝,研究者应在病史中有相应记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 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百六十六条 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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