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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办理再婚要什么证件
释义
    再婚需要带以下证件:
    1、男女双方的身份证;
    2、户口本;
    3、离婚证或者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调解书;
    4、三张二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5、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书。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结婚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规定,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一、离婚后双方想再婚需要离婚证吗
    离婚后双方想再婚需要离婚证。如果离婚后双方不再婚,而是离婚一方嫁给别人,也需要带离婚证证明你单身。离婚后再婚有两种情况:
    1、如果男女双方原本是夫妻关系,想在民政局离婚登记后再婚,婚姻登记机关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再婚登记时,收回双方的离婚证,发给结婚证;
    2、通过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解除婚姻关系的,民政局将向双方颁发离婚证;通过法院起诉离婚的,双方没有离婚证,只有法院的相关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调解书作为离婚证明。再婚程序与结婚相同,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3、再婚除需携带离婚证外,其他需提交的证件如下: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及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签字声明,当事人提交三张两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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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6:2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