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请问您知道离婚证办理的条件 |
释义 |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办理离婚登记的条件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办理协议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一、办理协议离婚必须符合的条件:1、当事人双方须有自愿离婚的合意,且意思表示真实;2、当事人须对子女和财产作适当处理;3、办理过结婚登记;4、双方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办理离婚登记的条件是什么 办理离婚登记的条件是什么1、离婚登记双方当事人必须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结婚登记的合法夫妻;2、双方当事人必须是自愿离婚;3、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4、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等事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5、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6、申请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办理协议离婚必须符合的条件 1、办理协议离婚必须符合的条件是:男女必须是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的夫妻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了离婚登记;经过三十日离婚冷静期后,双方再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如何离婚,诉讼离婚的条件,残疾证如何办理及条件 如果夫妻一方不同意离婚,即不能协议离婚,那么只能通过诉讼离婚,申请法院判决。 双方都有结婚证。离婚起诉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第三人不得作为当事人起诉。双方的子女或父母不得以自己的名义起诉离婚。提起离婚诉讼的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得提起离婚诉讼。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该内容由 张胜云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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