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履行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条第2款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劳动合同一经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切实履行,以实现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订立劳动合同时的预期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后,劳动合同应当全面履行,任何的不当履行均会带来相应的法律后果。 对于劳动合同的履行情况,是基于实际的合同条款来进行认定的,特别是涉及到相关事项的处理上,还需要对违约的责任进行认定,如果涉及到一方不全面履行责任的、或者没有协作履行责任而导致违法的情况下,是需要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的。 一、签了无效劳动合同能赔偿吗 签了无效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显然是需要赔偿的,根据1995年5月10日劳动部发布的《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3条的规定,因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了无效的劳动合同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承担赔偿责任。《劳动法》第97条规定: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第27条规定: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劳动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有两种: (1)在劳动合同订立后但未实际履行前.合同全部自始无效;但如果只是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的约定违反强制性规定的,应只限于该违法部分无效,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2)雇员如已开始工作.劳动合同因诈欺、胁迫而撤销时,不应使撤销的效果溯及既往。 无效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会给当事人造成一定的损失。当劳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后,因无效劳动合同给一方当事人造成实际损失时,由有过错的一方负责赔偿。如用人单位使用造成其伤残的,用人单位要对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双方对劳动合同的无效都有责任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公司可以随便降薪资吗 1、单方降低工资实际上单方变更劳动合同的行为,是一种严重违法、违约的行为。依据《劳动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见未经过双方协商的情况下,该公司单方降低劳动者工资的行为违反了变更劳动合同的基本原则,也违反了劳动合同中的约定。故用人单位不能无故单方降低劳动者的工资。2、劳动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既然双方当事人经过协商一致,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了每月工资。只要劳动者履行了劳动义务,该公司必须按劳动合同履行支付全部工资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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