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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破产清算中哪些资产可以被取回?
释义
    根据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出卖人已将买卖标的物向作为买受人的债务人发运,债务人尚未收到且未付清全部价款的,出卖人可以取回在运途中的标的物。
    破产取回权分类
    破产取回权分类:(一)一般取回权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占有的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该财产的权利人可以通过管理人取回。但是,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一般取回权的行使通常只限于取回原物。如在破产案件受理前,原物已被债务人卖出或灭失,权利人的取回权消灭,只能以物价即直接损失额作为破产债权要求清偿,但可构成代位权利的除外。(二)出卖人取回权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出卖人已将买卖标的物向作为买受人的债务人发运,债务人尚未收到且未付清全部价款的,出卖人可以取回在运途中的标的物。但是,管理人可以支付全部价款,请求出卖人交付标的物。
    破产取回权如何行使?
    1、破产取回权是指财产的权利人可以不依照破产程序,从由管理人占有、管理的债务人财产中,取回原本不属于债务人财产之财产的权利。2、取回权的行使以其标的物仍客观存在或相应价款特定化为前提。风险提示:对于货币资金或实物变现后的资金则需要以“特定化”作为前提条件即,具有独立性,不能与其他资金混同。债权人对没有特定化的货款不具有所有权关系,在企业破产还债程序中不能行使取回权,可以以普通债权人的身份参与破产财产的分配。
    破产清算能清算备案的房子吗
    开发商面临破产清算不能清算备案的房子,因为房子已经在房管局进行备案,那么就是商品房的房产商,到房管局把原登记在他名下的预售商品房,改登记为已售商品房,并把买房者的资料也在房管局存档,把这已售商品房改登记到买房者的名下。这是受到法律保护的财产。
    有限公司能破产清算吗
    有限公司能破产清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中指出,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1.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2.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出资人能申请破产清算吗
    出资人是债务人和债权人就可以。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可以申请企业破产的人是债务人和债权人,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该内容由 唐凤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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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10:5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