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重整程序有什么规定 |
释义 | 法律分析:破产重整程序如下: 1、提出重整申请; 2、法院对重整申请的受理; 3、法院的调查; 4、选任检查人; 5、重整裁定; 6、受理重整申请裁定的效力; 7、重整计划的执行。 一、如何向法院申请破产保护 向法院申请破产保护的流程: 1、公司或企业提出重整或破产清算的申请; 2、法院在半个月内裁定是否受理公司或者企业的申请; 3、如果法院受理,则依法通知已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并将其并入公告,同时指定管理人; 4、公司或企业宣告破产。 二、股份公司重整是什么意思?重整是什么意思?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股份公司的重整,当公司财务严重困难或有破产危险时,为维护公司的存在和使之振兴复苏; 并保护股东公司债权人的利益,经法院裁定而进行的停业整顿,在法律上叫公司的重整。 公司重整必须向法院提出申请。具有申请人资格的为本公司的或者连续6个月以上持有已发行股票10%以上股份的股东; 或者拥有相当于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金额10%以上的债权的公司债权人。 在公司已决定或公布破产、公司已解散、公司已无经营价值、公司未公开财务等情况下,不得进行重整。 三、法院破产公告在哪里 法院破产公告,在人民法院报或中国法院网可以查询到破产债权申报的法院公告。全国法院破产案件债权申报的公告都在人民法院报上公告。债务人在提出破产申请时可以选择适用重整程序、和解程序或者清算程序,债权人在提出破产申请时可以选择适用重整程序或者清算程序。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法律依据:《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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