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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租房人提出违约怎么处理
释义
    

法律主观:
    


    一、租房出租方违约怎么处理
    房屋 租赁合同 出租方违约可以:
    (一)要求出租方继续履行合同;
    (二)要求出租方承担 违约责任 并要求其赔偿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三)出租方如果存在其他违约行为均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或者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维权。
    承租人拒绝履行租赁合同给出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具体损失数额由法院根据合同的剩余租期、租赁房屋是否易于再行租赁、出租人另行出租的差价,承租人的过错程度等因素予以酌定,一般以合同约定的三至六个月的租金为宜。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二、物业租赁合同出租方违约怎么办
    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一条【租赁人未按约定使用租赁物的责任】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二十四条 【非承租人构成根本性违约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三、如果租店面违约怎么办
    遵循完全赔偿和合理预见规则,根据合同的具体内容确定最终的赔偿数额。依《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的规定,所谓预期违约,以称先期违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以明示或默示的方式表示其将不履行合同的行为。预期违约的实质是种毁约行为,分为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两种。所谓明示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到来之前,明确、肯定地向另一方表示其将不履行合同义务。违约广播这种毁约心思表示既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所谓默示毁约,是指当事人在合同履行期到来之前,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行为表现而预示其将不履行合同义务。
    其构成条件为:
    (一)债务人的行为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形
    (二)守约方具有确凿证据证明对方具有上述情形;
    (三)违约方不愿提供适当的履行担保。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第七百一十一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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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6: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