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首先写明申请人信息,包括如果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写明名称住所。另起一行写明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及其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其次,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以及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再次,写明请求事项以及写明申请证人出庭的事实和理由。最后,申请人签名或者盖上公章,以及写上日期。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书是供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通知证人出庭作证用。证人因履行出庭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必要费用以及误工损失,由败诉一方当事人负担。当事人申请证人作证的,由该当事人先行垫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四十三条 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