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停止享有工伤保险待遇情形有哪些 |
释义 | 依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停止享有工伤保险待遇情形如下:(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三)拒绝治疗的。 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有以下这些:(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三)拒绝治疗的。 停止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 停止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三)拒绝医疗的;(四)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 工伤保险待遇停止的情形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三)拒绝治疗的。 不属于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有哪些 除了下列情形以外,都不属于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具体如下:(一)拒绝治疗的。(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三)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哪些情形下工伤职工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三)拒绝治疗的。 该内容由 刘文海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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