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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停止享有工伤保险待遇情形有哪些
释义
    依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停止享有工伤保险待遇情形如下:(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三)拒绝治疗的。
    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有以下这些:(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三)拒绝治疗的。
    停止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
    停止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三)拒绝医疗的;(四)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
    工伤保险待遇停止的情形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三)拒绝治疗的。
    不属于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有哪些
    除了下列情形以外,都不属于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具体如下:(一)拒绝治疗的。(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三)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哪些情形下工伤职工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三)拒绝治疗的。
    
     该内容由 刘文海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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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 4:13:20